教務處

釋繼尊

佛法因為要在世俗之時空下住持及弘揚,是故必須要有完整系統的思想理念,以引導事情的成就圓滿,則佛法便能自在吉祥而住世。倘若反之,勢必會因世法之牽絆而影響佛法之安住

〝人〞是在父母遺傳的先天本質,與後天環境的兩種要素之下,形成人格的。例如,人在社會團體生活的過程中,自然的會隨因而流轉形成某種形 態,這即是「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」的人格的形成,稱之為「廣義的教育」;佛教教育,無論從對象或環境來說,也都必須針對量廣大的信眾,來宣揚教理,教其化 軌等,使其能成為正信佛教徒,這也可稱之為廣義的佛教教育。但對特定的對象,施與特殊身份的人,如僧眾、淨人等之法義教導,這應稱之為狹義的佛教教育。過 去佛教之僧眾若須要修學,都必須到處參師訪道。在太虛大師以後,佛學院林立,樹立宗旨,朝向一定的目標,造就佛教後繼人才,都可歸向佛學院的教育。

佛教畢竟是人間之教,生命之教,而生命是無論如何不能獨立於這世間之外的。即使是小到一個以「自了」為門標的「個人」,在戒律的止,作二持 上,在生活中的四事供養上。仍無法完全不與群體產生互動關係。太虛大師單將建立「估持佛法之僧才」工作分為三類,即「學僧」、「職僧」、「德僧」。

所謂「學僧」是指出家後學習階段。「職僧」從事於上求下化之修學。「德僧在修持佛法上有內涵有成就的上座僧。無論那一類職僧,當他還是學僧之時,就必須先 具備一個僧人所應具足的「最基本的特質」,依此特質為內涵,則無論他最後從事那一類職僧工作,他都有能力成立為一個「德僧」。僧教育,固然不一定要限制在 「佛學院」的範圍內,但佛學院是有它「計劃性」,「制度性」、及「覺格性的佛門教育方式,其至體制,它剛好與傳統僧教育的「隨緣性」、「個人性」及「自發 性」,有著某種程度的對比。或許佛學院不是最好的方式,但卻由於它的「計劃性」,所以學生可以從不懂至懂佛法的掌握。由於它的「制度性」我們可以綜合新舊 教育法的優點;由於它的「規格性」,我們可以要求學生達到一定「水平」。

佛陀教育是要藉著每個當下的因緣點滴造就一個完全的僧格。學院中所開設的每一科教學,目的是要讓佛陀的實証智慧,透過教學法的運用及教育設 想的環境,能達成開啟學生心靈的功能。這也就是在解、行並重的修學中,依著佛法的理則與善知識的指引,將“戒定慧”三學實踐於生活之中,長養身心真實的功 德和力量,這是如來慧燈傳承的求恒所在。佛法講因緣觀,今日社會彼此關係複雜,互動的頻繁和資訊的發達更助長了變遷的速度與可能。唯有借著團體的智慧與合 作,佛教才能配合時代需要而肩負起慈濟眾生的使命,希望同學能奉獻一股真誠的學習,為自己點亮了第一盞光明的慧燈。這不僅是佛教之福,也是眾生之福。為實 踐佛陀濟世悲懷,普利天下有情眾生,個人至誠期盼這盞佛法的慧燈在和合、團結中不斷的傳續、普照。